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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本月完成文本進立法程序
交局企硬稱修章合時
搭的士難,違規泛濫,“的士規章”修訂方向早前出台,擬引入新招以加強監管及罰則,市民讚好,卻引來部分業界不滿,發起抗議。交通事務局長林衍新昨“企硬”,稱修章建議基於一四年的社會諮詢而出,現修法建議合適。爭取今個月內完成修法文本,並進入立法程序。
自願錄音有保障
的士修章的最大爭議是被動式放蛇,有業界稱政府針對,也有司機擔心警方要“交數”。林局稱,澳門法律禁止主動式獲取證據,故建議便衣警員隱藏身份去被動式獲取證據,相信執法人員會有特別培訓,對合法、守法的司機有足夠保障。他就為何車廂錄音屬自願性作解釋,車廂錄音有很多不同法律見解,或衍生眾多私隱等爭拗,局方平衡了各方面意見後,提出自願錄音建議,可讓政府還原當時情況,避免冤枉等情況,對司機、乘客都有保障。
即時票控省程序
修法另一焦點是司機一年四次違規就釘牌,須重新考試才能再駕駛的士,不過年年清。林局指出,一年內違規超過四次之的士司機有近一百個案,故一年四犯釘牌是較合適做法。強調的士修章考慮了很多執行情況,減少行政程序是其一主要方向,新法擬即時票控,相信可減省很多行政程序,肯定較現時快很多去處理違規事件,儘管仍可以上訴。
車主要負管理責
除司機外,修法爭議點之一,是由俗稱“車主”持有的士一年內違規超過八次,該的士將停牌一周;第二度(十六次)停牌一個月;第三度(廿四次)停牌三個月。停牌期間再犯就“釘牌”,該的士永遠不能再做的士服務。業界對此強烈不滿,直斥“連坐”不合理。林局解釋不是“連坐”,建議旨在要求車主對公共交通工具即的士負起管理責任。他透露,二○一五年有四十多部的士涉及八次或以上違規,局方冀修法令車主盡管理義務,此做法參考自其他行之有效的現行法律。
綜合各意見修法
的士修章以加強罰則打擊違規的士,講了很多年,一直雷聲大雨點小,予公眾印象是業界一反對,政府就放軟,到底今次修法會否堅持到底?林局強調,局方一四年做了一次很長時間的公眾諮詢,收集並綜合了業界、市民等意見,現時提出的修法建議是合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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