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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等16人藏兒童淫照被捕

(星島)2011年3月25日 星期五 05:30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    報道)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    根據美國    國土安全部等海外執法機構情報,昨聯同全港四總警區重案組人員,採取代號「尖端」行動,檢獲逾四千張兒童色情照片和六百多段影片,拘捕十六名男女,當中有一對母子,另包括一名仍在學的十五歲少年。

  記者:蔡淑儀

  警方鐵腕打擊與兒童色情物品有關活動,在港九和新界拘捕十六名男女,其中有一對母子。警方強調,管有兒童色情物品是刑事罪行,違者經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獄八年及罰款二百萬元,呼籲市民勿因「好奇」等原因,以身試法。

  包括15歲在學少年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警司招秀美,昨在警察總部召開記者會時表示,警方約四個月前接獲美國國土安全部等海外執法機構有關兒童色情物品罪行情報,商業罪案調查組科技罪案組人員即展開調查。

  至昨日商罪科人員聯同港島、東九龍、新界南和新界北總區的重案組人員,採取「尖端」行動,搜查全港十二處地方,拘捕十三男三女(十五歲至五十二歲),其中三男一女為十八歲以下。被捕人士涉嫌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現獲准保釋,下月中返警署報到,行動中警方檢獲十八部電腦,包括時下流行的ipad。

  點對點下載色情物品

  涉案男女是從海外網站,透過點對點等下載兒童色情物品,並儲存在個人電腦內,行動中檢獲逾四千張兒童色情照片,以及六百多段影片及錄影片段;初步所見檢獲的色情物品不涉本地兒童,警方將透過電腦法理鑑證,了解是否涉及發布色情物品。

  招秀美表示,初步顯示被捕男女的職業,沒有如教師等須經常接觸兒童,暫亦無證據顯示,他們涉及有組織的集團式犯罪活動,所管有的色情物品,暫亦不涉商業用途。不過,被捕者涉未成年人士,情況令人關注。

  她呼籲,家長應留意子女上網習慣,以正確態度處理他們對性的好奇,警方亦將續與海外執法機構保持緊密聯繫和合作,打擊兒童色情物品活動,「那些案件(兒童色情物品),一宗都嫌多!」

  律師黃國桐表示,涉及兒童色情物品的罪行嚴重,本港現行法例對此的保護很足夠,絕無灰色地帶,他說:「即使受害兒童的樣貌和身材看似成熟,被捕者都不可以此作為辯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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