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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當局公佈龍鈔兌換安排

【本報消息】金融管理局訊:經第五卅二○一二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三○卅二○一一號行政法規批准,許可中國銀行澳門分行及大西洋銀行增印壬辰龍年賀歲鈔(龍鈔),相關程序是以網上預先登記,再於選定的日期及地點兌換,登記期已於上月卅一日下午六時結束。
    兌換安排
    龍鈔將由二○一二年十二月三日起至二○一三年一月卅一日止,在指定銀行的辦公時間內兌換。已完成登記的澳門居民,須在所選定的日期攜同澳門居民身份證親身前往所選定的地點以現金兌換龍鈔,每家發鈔銀行供每名已登記的澳門居民兌換的龍鈔為十五張。龍鈔以隨機方式抽出,領取者不可自選編號。
    已登記人士可透過澳門金融管理局網頁(www.amcm.gov.mo)進入中國銀行澳門分行,以及大西洋銀行的登記系統,查詢已登記詳情。
    委託代領
    如登記人未能在所選定日期親身前往兌換領取,可透過下列方法委託代表人代領:
    一、代表人帶同登記人的澳門居民身份證正本及副本(副本須由登記人簽署),以及代表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及副本(副本須由代表人簽署),到所選定的地點兌換。
    二、已登記人士填妥在澳門金管局網頁內的授權聲明,並由私人公證員或政府公證署確認其簽名,代表人只需向銀行遞交該份經確認的授權聲明,連同其個人身份證明文件,便可代登記人兌換領取。如代表人須代領兩家發鈔銀行發行的龍鈔,上述的授權聲明須準備兩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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