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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新聞] 揚言要制造血案的湖南籍男子曹某向廣州警方自首

不滿家鄉拆遷 湘男駕車到穗揚言制造校園血案
廣州有學校、幼兒園嚴陣以待,經南都記者勸說當事人投案

【1月15日南方都市報卅見習記者 丘欣 葉孜文 南都記者 張立璞 沙龍 謝亮輝 梁艷燕 王殿學 劉雪 實習生 蔡敏婕 何素】「現有一湖南男子因不滿家鄉拆遷問題,揚言要在廣州幼兒園和中山大學制造血案」的緊急通知,昨日一大早通過短信發到廣州市海珠區多個幼兒園、小學的家長手機上。經過南都記者核實,這條消息來自廣州市教育局,前晚接到公安方面的通報後,向各區教育局下發。一時間,短信中提及的湖南男子──43歲的湖南郴州市汝城縣人曹再發,讓廣州無數家長感到驚恐,有幼兒園甚至提前放假。昨日中午家長已接走孩子。而這個來自山區農村的中年男人,昨日下午南都記者找到他時,他正狼狽不堪地在天河區林和西路游蕩,躲避著那些「因上訪從老家來帶他回去的人」。曹再發承認是想制造血案,「甚至連刀都買好了。」

        經過南都記者的勸說,昨晚6時50分許,曹再發來到海珠區新港派出所投案。

        昨日上午9時40分許,孩子就讀於海珠區新港路小學的孫女士,收到班主任梁老師發來的短信,知道「現有一湖南男子因不滿家鄉拆遷問題於12日抵穗,揚言要在廣州幼兒園和中山大學制造血案,現暫未發現該男子行蹤」。孫女士和多名學生家長核實,大家都收到這條寫明來自「海珠區教育局」的通知。孫女士隨後將這條短信發上新浪微博,經過轉發很快引起網友關注。

        「血案」通知引家長人心惶惶

        更多的消息在網上開始發酵。網友「中大D in」發出了一份更詳細帶有照片的通報。通報照片是一頭亂發,身穿紅色格子襯衫的曹再發,其身份證號等個人信息一覽無余,通報還具體到他「可能駕駛一輛車牌為湘A 59800的銀灰色奇瑞小車」。通報特別提醒,「一經發現此人要立即加以控制,並通知新港派出所處理。」

        不僅如此,還有家長自稱收到學校下發的一份通報,除了曹再發外,還有另外兩名男子。事後曹再發對南都記者稱,其中一人陳順立是其姐夫,另一人朱凱也是他家的親戚。昨晚,廣州公安向媒體通報稱,陪同曹再發抵穗的陳某(男,47歲,曹再發親屬)正在配合警方調查,朱某(男,27歲,曹再發親屬)已提前返回家鄉。

        雖然只有孫女士收到的短信注明來源是海珠區教育局,其他通報一時都出處不明,但網友對網上的各種對曹再發的詳細通報還是表示不安。這種不安從線上傳遞到線下。

        學校加強安保幼兒園提前放假

        昨日中午12時許,中大幼兒園放學,門口明顯多了三四名保安。通報中重點提到的中山大學,昨日因此布置了200名民警保安。中山大學的物業管理公司印發了與網上相同的帶有曹再發照片的緊急通知,在中山大學以及校內的幼兒園及中小學張貼,中大幼兒園甚至告知家長提前放假,明日起可不用回園。

        一時間家長人心惶惶。有家長帶孩子回家時上電梯,都能聽到旁人談論此事。

        直至昨日下午4時50分許,廣州公安終於發出官方消息。「針對網上傳播的有湖南籍人員到廣州制造‘血案’的信息,廣州警方高度重視,立即開展核查,同時部署警力加強對校園的巡查防護以及路面的巡邏防控,對可疑人員和車輛加大盤查力度。警方表示將全力以赴查找可疑人員,確保校園及社會面的安全。」

        經南都記者勸說後男子終自首

        而真實的曹再發,此時正在天河區林和路一帶晃蕩。

        昨日下午4時許,南都記者輾轉聯系上曹再發。電話中,他的聲音顯得有些疲憊。「我家沒有了,衣服也沒換。」曹再發知道記者身份後,迫不及待地陳述他的冤屈。曹再發在電話中稱,他自己老家的房子被當地政府強拆,沒拿到拆遷補償款,還被一名自稱能幫他解決拆遷款糾紛的某行業報記者騙了3萬元錢。

        經過再三勸說,曹再發同意和南都記者見面。

        半個小時後,南都記者和曹再發在林和路某酒店門口見面。曹再發比照片顯得更消瘦,頭發蓬亂,見到記者當街就跪了下來。

        訴苦,訴苦,還是訴苦……曹再發倒完一肚子苦水後,南都記者勸他向廣州警方投案。

        昨日傍晚6時50分,曹再發同意向廣州警方投案,並在南都記者陪同下前往新港派出所接受調查。

        昨晚8時50分許,曹再發的姐夫陳順立,以及曹再發表弟都前往新港派出所配合警方調查。而據了解,通報上另一人朱凱之前已返回湖南老家。

「如果不想留一條命,我昨天就行動了」
曹再發稱事因家遭拆遷徵地款無著落,行凶不道德,也不應該做

        曹再發今年43歲,他的一家四口還包括妻子朱某,42歲;女兒曹某,在深圳工作;兒子曹某,12歲。1999至2005年間,曹再發在中山市古鎮鎮做電工。2005年,他用多年來存的錢回老家──湖南省郴州市汝城縣江頭村──蓋了一棟三層的房子。2010年,他又到樟木頭一家塑料機械廠工作。

        1月11日凌晨,曹再發與姐夫陳順立以及親戚朱凱開著車牌為湘A 59800銀色奇瑞從汝城出發,當日中午抵達廣州。他們一行三人在新港中路的鑫港酒店辦了入住登記。南都記者找到曹再發的時候,他和陳順立已經離開酒店,躲在花城彙的停車場內,每晚在自己車裡睡覺,而朱凱已經離開廣州。

        自稱遭綁架後房屋被拆遷

        南都:網上傳出你要來中大制造血案,你有說過這樣的話嗎?

        曹再發:我沒有這樣說。我只是跟朱中紅書記說:「今天你不處理,把徵地款給我,我就會開車去中山大學。」朱中紅是管長湖大道指揮部的領導,我家就在那條路上。我家房子還沒拆的時候我已經這樣說了:「你要跟我協商好,依法賠給我。如果你糊裡糊塗地用非法手段,我就會把車開到中山大學去。」

        南都:你是怎麼知道中山大學的?

        曹再發:因為中山大學是中國有名的學校。這些人讀書出來都是管理人員和當官的。中山大學的教授看到這種情況,也會出來維持公平正義。

        南都:但你一直沒有說殺小孩?

        曹再發:殺小孩是昨天說的。昨天我跟城關派出所的袁所長說:「你把徵地款還給我,快要過春節了,我現在在外面也沒房住,我的衣服穿了十幾天了,我現在什麼都沒有。」我一直睡在馬路邊的車裡。

        南都:你家的房子怎麼了?

        曹再發:我的房子是(2012年)12月28日被拆的。那天我人在家裡。白天他們來拆我的圍牆,我就上樓去攔截他,攔截不了,我就用一塊磚頭砸爛了他們的車玻璃。因為怕我們鬧事,12月28日晚上7點多鐘,他叫幾個人把我兩公婆綁架,直到1月6日才放出來。出來以後我就看到房子被挖了。

        南都:你房子的文件有嗎?

        曹再發:房產證這些全部有,國土局開的。

        「睡在車上喝噴水池的水」

        南都:你是什麼時候離開酒店的?

        曹再發:他們監控了我的手機,12日早上5點多,他們就來到賓館敲我的門。我開門一看,來了十幾個人,其中一個穿警服,其他全部是便衣。我認出其中一個是拆我房子的人。我知道他們一定會帶我回去,把我像之前一樣關起來的,於是我趁他們去開房間的時候偷偷逃了出來,那是早上7點多。我不敢把車停在酒店,因為怕被他們發現,一直停在花城彙的停車場內。出了賓館之後我哪裡都不敢去,就和我姐夫一起睡在車上,衣服十幾天沒有換了,口渴就去花城廣場喝噴水池裡面的水。

        南都:你來廣州的目的是什麼?

        曹再發:我來廣州的目的,第一我要找一個記者討債。第二,我要搞出人命來,討回我的公道,討回我全家人的公道。

        南都:向記者討債是怎麼回事?

        曹再發:是這樣的。這人自己說是一個行業報廣東記者站站長張某。我在樟木頭工作的時候,曾經將房子要被拆的事情告訴了老板,老板便介紹了廣東一個律師事務所張律師給我。張律師還和我簽訂了書面協議,後來他說我們那個地方太亂了,不敢管,便介紹了這位姓張的記者給我。張記者此前和我回了趟老家,還說給3萬塊錢就能將事情搞定。結果他拿了我的錢什麼都沒做。

        南都:你為什麼覺得在廣州制造血案會幫到你?

        曹再發:因為是大城市,是有文明性的,比我們那裡好得多。在這裡出了一條人命是紙包不住火的。在(老)家裡死十個人他們都包得住,會被壓下來。28日我被綁架的時候房子還是好好的,回來以後房子就沒了。

        「這是不道德的,我也不該做」

        南都:如果出事,你有沒有想過受害者是無辜的?

        曹再發:我考慮過。小孩家長肯定會找我說:我家小孩是無辜的,你家的事關我小孩什麼事?本來這是不道德的,我也不應該做。我這個人不是沒道德的人。我們村委會裝修,我一下子捐了1000塊。我家裡養了一個殘疾人6年。看到別人有難我去救他,但是現在自己卻搞成這個樣子。搞得我現在幾百萬的家產一下子沒了。我現在就要求把徵地款補償給我就行了,其他的我沒要求。律師算了一下,徵地款連房子一共是280多萬。

        南都:徵地款已經撥下來了?

        曹再發:撥下來了。但有人貪污,就是不給我。現在我徵地款沒拿到,房子也拆了。我不知道活在這個世上有什麼意義。

        南都:網上的消息說你以拿刀去傷人,你做了准備了?

        曹再發:買了。幾把水果刀和一把長的。如果我真的不想留一條命的話,我昨天就行動了。我給他3天時間,把徵地款給我。我說,你逼得我急了,我就一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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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縣政法委書記鐘玉龍:派人赴穗協商 跟丟人」急報警

        針對曹再發反映的相關情況,昨日晚間,南都記者聯系到湖南郴州汝城縣政法委書記鐘玉龍。鐘玉龍說,曹再發名下房屋所在位置剛好處於當地岳汝高速公路連接線征地範圍之內,項目已經獲得批准。但在拆遷賠償問題上,曹再發和縣裡面一直談不攏。相關評估機構給出的60多萬賠償款曹再發不同意,其要求數百萬賠償。

        對於曹再發聲稱房屋遭當地不明身份人員強拆,鐘玉龍強調,該事件絕不是政府工作人員所為。強拆是高速公路施工方人員干的,當時與曹再發還發生了衝突。當地政府一直都支持曹再發動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權益的。

        而曹再發前往廣州聲稱要制造血案的情況。鐘玉龍說,此前縣裡面多次試圖與曹再發就賠償問題進行協商,但對方一直不願意談。1月11日下午,縣裡面有領導收到曹再發的信息,聲稱如果不落實賠償款項,一切後果自負。獲悉這一情況後,1月12日凌晨,當地組織工作人員趕赴廣州,並於當天早上與曹再發見面協商。但當天下午,曹再發突然離開所住賓館。因無法與其聯系,縣裡工作人員立即向廣州市公安機關彙報。

        最後,鐘玉龍表示,對於曹再發的相關問題,賠償這一塊堅持依照法律和政策標准做到位,而對於拆遷相關問題支持其依法來解決。

涉事律師:曾與曹簽協議但沒有收擁金

        曹再發告訴南都記者,為了解決征地糾紛,他曾通過自己打工時的老板介紹認識了廣東安國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小偉。昨日下午,南都記者電話聯系上張小偉,據他介紹,他確實介入過曹再發的糾紛,雙方還簽下了書面協議,但是沒有收取任何佣金。此後,由於感覺事情復雜,他並沒有去曹的老家調查。隨後,他將一行業報廣東記者站站長張某介紹給曹再發,之後的事情,他便不大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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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南區)幼兒園告知家長提前放學、放假

家長11點就來接孩子回家

        昨日上午9點多中大(南區)幼兒園家長們就收到學校發來的短信通知,告知家長們中午就可將孩子接回家。11點左右,幼兒園門口就已經有不少爺爺奶奶們在等著接孫子孫女了。

        11時40分許,孩子們吃完午餐放學。幼兒園的安保人員守在門口仔細查看家長們手中接孩子的卡,然後逐一放行。多位同來的家長也只被允許一位進入園內接出孩子。而在幼兒園門口不足5米的地方,也有三四位中山大學校內的安保人員在警惕經過的每一位行人和往返家長,遇到陌生面孔就會上前詢問了解情況。

        據幼兒園成園長介紹,目前幼兒園的安排是家中有大人陪伴小孩的可以將孩子接回家,不用再來幼兒園上課。

        同時,幾名輔警將印有歹徒頭像的資料拿來交給幼兒園老師們,提醒老師們對陌生人多留意。一輔警告訴記者,13日接到湖南省派出所發過來的通知後,14日新港派出所包括民警、協警、輔警等在內的七八十名警力全部出動了,整個中大校園已經布防加強了防控。「遇到可疑人員就會上去盤查詢問。」

        廣州市教育局        接到公安消息立即啟動應急機制

        廣州市教育局有關人士昨天表示,該局在前天晚上接到公安方面的通報後,立即向各區教育局傳達了有關精神。「不是以文件形式傳達,而是通過Q Q群、短信、電話等方式告知。這是因為教育局跟公安局有聯動機制,有什麼最新消息都能及時通知到位。」

        昨天下午5時50分左右,廣州市教育局在其官方微博發布聲明:1月13日深夜,市教育局收到市公安局關於「因對當地拆遷賠償不滿人員來穗欲對校園采取過激行為」的情況通報,14日一早,市教育局立即將情況向各區縣教育局及局屬學校通報,並啟動應急機制,要求學校(幼兒園)加強校內安全巡查和校門口安全防範工作,同時按照內緊外松原則,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請大家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不必恐慌。

        海珠區教育局        接市裡安排,才發通知

        海珠區教育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該消息確實是從該局通知到區裡幼兒園和中小學校的。「我們也是接到市裡的通知。」該負責人告訴記者,下發通知只是要求各校加強防範,其實每所學校都有自己的緊急安全預案。首先,現在正值各校放假前夕,按照要求,每校都會請法制副校長給師生上一堂假期安全課,包括不要隨便跟陌生人說話,與家長外出時注意安全等;同時,海珠區每所學校都裝了監控器,並且與學校所在轄區的派出所有聯網,而派出所的警務人員在上下學時段,都會不定期地加強學校周邊的巡邏。

        「揚言驚魂」時間表

        2012.12.28
        湖南郴州汝城縣,曹再發名下一棟3層自建居民樓被當地高速公路施工方強行拆除。

        2013.1.11
        曹再發與其姐夫及一名同鄉駕駛一輛小車從汝城縣出發到達廣州。隨後其給汝城相關部門發送消息,聲稱如果相關賠償不落實一切後果自負。

        2013.1.12
        汝城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趕到廣州與曹再發協商未果,曹再發離開所住賓館。汝城相關工作人員將情況通報給廣州警方。

        2013.1.13
        曹再發給汝城縣公安部門相關人員撥打電話,聲稱如果再不落實賠償款項,將在廣州校園制造血案。當天晚上,廣州市教育局在系統內部傳達來自公安方面的信息通報。

        2013.1.14
        廣州市海珠區教育局向轄區內各級教育單位發布緊急通知,有家長將通知轉發微博,一時引起全城驚恐。

        2013.01.14
        曹再發在南都記者勸說下,傍晚時分向廣州警方自首。

        話題        廣州教育系統公布公安預警信息引爭議

        昨日,一條由教育系統公布出的公安預警信息在網上引起軒然大波,一時間引來眾多網友熱議,預警信息如此發布是否合適成為大家討論的焦點。

        網上一篇報道稱,有要求匿名的當地公安系統人士批評教育系統將消息公之於眾的做法「很不得當」。他表示,此舉已經引發社會恐慌,目前已有媒體介入,但這件事情本身「極有可能是當事人自己在制造話題,試圖通過這樣的方式引發對自身遭遇的關注」。

        這一觀點,在網絡引起不少網友質疑———人們對自己可能面對的危險沒有知情權嗎?「廣而告之」不對嗎?

        諫        反恐專家:應該首先解決危機源

        昨天,反恐安全專家、中國現代國際關系研究院研究員、安全與軍控研究所所長李偉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表示,對於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問題,應該從兩個方面著手,一是加強對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人的控制,二是對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的保護措施。

        對於向社會通報,李偉認為是一個比較復雜的問題,通報對防止公共安全未必能夠產生關鍵性的作用,甚至還可能激化,還是應該首先解決危機源。即使發布通告,也應該向一些相關人員發布,而不是整個社會。

        贊        媒體人:威脅事件,民眾必須知情

        但廣州知名媒體人馬志海與很多網友觀點相同,認為當恐嚇、威脅事件將要發生時,民眾不僅有權知道,而且是必需知道的。因為官方不公開信息會讓大家更加恐慌、對他們內心所猜測的擔憂更深信不疑。我看到今天的微博,全部都是媒體的消息,廣州警方到下午5點才發布官方信息。民眾需要知道官方在干什麼,需要知道警察正在做哪些努力才會有安全感。

        彈        律師:發給家長或引發恐慌

        廣東大同律師事務所的朱永平律師認為應分清內部傳播及外部傳播的界限,尤其當涉及公共安全。他認為此次事件,湖南當地派出所在接收到當事人發出的帶恐嚇性質的信息後,第一時間通知廣州市警方,屬內部傳播,亦屬職責。廣州公安再將此信息發布給海珠區教育局,教育局將警告傳達給各院校亦是合情合理。但到昨日早上,關於湖南男子揚言制造血案的信息再發布給各學校以至於家長,則是不必要,甚至會造成社會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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