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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新聞] 編輯辱泰王判囚十年


     【本報訊】據外電曼谷廿三日消息:泰國一位知名政治活躍人士被控侮辱王室,廿三日被判入獄十年。這也是在泰國頗具爭議的“冒犯君主”法律下,最新一起嚴厲判決。
    前雜誌編輯宋永特廿三日帶着腳鐐出庭,曼谷刑事法院裁定他與兩篇冒犯王室的文章有關,判監十年。判刑前他已被監禁一年多,他的支持者不斷投訴宋永特被拘留期間受到虐待。宋永特律師在聽聞判決後表示:“我們接受判決,但會上訴。我可以確定他沒有刻意違反第一百一十二條法律(即冒犯君主法),他只是在做記者該做的事。我們會要求保釋。”
    人權觀察組織亞洲分支負責人亞當斯表示:“法院似乎犧牲自由表達權益,採取扮演王室主要保護者的角色。法院裁決似乎對宋永特支持修改冒犯君主法的舉動更為關切,而不是王室可能引發的任何傷害。”
    根據冒犯君主法,任何確定犯下有辱泰國國王、王后、王室子嗣等罪名的人士,每條罪名最高可懲處十五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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