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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新聞] 浙江非法組織出賣人體器官案開審 成員多曾充當過「供體」

【浙江在線杭州2月21日訊卅記者 施宇翔 通訊員 辛成 江檢】去年5月,網絡媒體拍客「山姆哥」臥底杭州的一處「賣腎基地」,用攝像機清晰地記錄下整個犯罪團伙接頭、體檢、配型全過程,一度成為當時的輿論焦點。隨後,杭州警方經過偵查,一舉搗毀了這個非法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的團伙,先後抓獲了9名犯罪嫌疑人。

        在拍客「山姆哥」當時公布的畫面裡,不時出現年輕賣腎者無助、憔悴的眼神,以及這個「賣腎基地」雜亂的環境、簡單的伙食… …是什麼讓這些青年願意將自己的腎髒販賣出去?中間究竟有著怎樣的利益鏈條?這個團伙是如何開展運作的?今天上午,杭州江干區人民法院對這起曾轟動全國的特大組織出賣人體器官案進行公開審理。


        賣腎團伙分工明確 貼吧QQ群招攬「生意」

        隨著審判長的一聲落錘,9名被告戴著手銬和械具被法警帶上法庭。

        被告呂某是整個團伙的組織者,86年出生,新昌人,外號「東哥」。

        2011年11月份,呂某來到杭州,開始在網上發布信息,招募供體。

        所謂的供體,就是指那些願意出賣自己腎髒的人,而願意來購買這些腎髒的人,被叫做受體。

        向某是呂某的第一個供體,向某做完手術後,得到了4萬元,而呂某也從這筆「生意」中獲利2萬。

        法庭上呂某交代,團伙最初在網絡上利用qq群、百度貼吧等形式大肆散布賣腎可以獲利的消息,從而吸引了一批供體的關注。

        向某賣掉了自己的一個腎後,不但沒有就此罷手,反而加入了呂某所在的這個團伙,從此掉入「深淵」。

        發展到後來,這個賣腎團伙有了嚴密的分工和流程,一般由呂某和沈某在網上發布消息,招募供體,供體來杭以後,由沈某負責帶他們體檢、配型。

        供體來杭後通過了體檢,並不意味著馬上可以將自己的腎髒賣出去,還要等著和受體的腎髒配型。

        接下去的步驟,如果找到了合適的受體能配型,供體就要去受體所在的城市,這時候,便需要有一個人「跟單」。

        據呂某交代,為了保證供體和受體「接上頭」,「跟單」的工作少不了,跟完「一單」,「跟單」那個人一般能獲利3000左右。

        在這個團伙裡,白某、向某、葉某、陳某、殷某、顧某都參與過跟單。

        而被告郝某的身份比較特殊,他並沒有跟過單,也沒有在網上招募過供體,一開始,他只是一名司機。

        據郝某交代,事發前他曾是杭州市華豐公交公司的一名修理工,平時是8小時上班時間。

        不過郝某為了改善生活,會用業余時間做下「黃魚車」生意。

        一次偶然的機會,呂某和幾名成員坐上了他的「黃魚車」,並聊了起來。

        在車上,呂某告訴郝某可以為自己開車,有固定的收入,郝某也沒多問,答應了。

        郝某在庭上說,一開始他確實不知道呂某他們在做什麼生意,直到有一次聽他們說什麼「賣腎」、「3-5萬」,他才知道對方是干嘛的,不過,由於法律意識薄弱,他並沒有意識到這是犯罪行為,繼續為他們開車。

        據此前報道,每位供體和呂某談好的價格基本是3.5萬元,需要換腎的病人需要為這顆「成本」3.5萬元的腎支付20萬元至50萬元,中間的差價巨大。

        但並不是每個賣腎者都能拿到3.5萬元,因為等待配型需要1到3個月,有些急需用錢還債的供體不做配型,直接聯系同樣著急的患者,只需血型相同便做腎髒移植,他們賣腎只能得到2萬元。

        團伙成員大多因自己賣過腎走上犯罪道路

        在庭審過程中,記者發現一個令人唏噓的事實,參與這個組織販賣人體器官的團伙,大部分成員既是參與者,同時也是供體,並成功賣掉了自己的腎。

        多名被告交代,他們之所以參與到這個團伙中去,一開始的目的是賣腎。

        關於為何要賣腎的原因,大多是一些欠錢、還不出信用卡欠款或者家境貧寒。

        在被檢方指控的9名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的被告人,都非來自杭州本地,大都為「85後」,包括兩名「90後」,學歷基本為初中。

        呂某雖然是整個團伙的組織人,但他一開始,也是一個供體,並賣掉了自己的腎。

        「當時談好價格,本來是4萬,結果我最後拿到手3萬。」呂某在法庭上交代,之所以要走上賣腎的道路,是因為家裡欠錢。

        沈某是團伙的「骨干」,在他的「努力」下,成功從網上招募到20余個供體。

        沈某稱,之所以加入團伙,源於他的一段賣腎經歷。

        在江西景德鎮的一個小診所裡,沈某做了腎髒摘除手術,換得了4萬多元。

        2012年4月份,沈某術後修養好不久後,就加入了呂某所在的團伙。

        被告白某的經歷,更是令人扼腕。

        2008年,白某走上了賣腎的道路,但是術後不久,中介突然人間蒸發,白某沒了腎,也沒有換回一分錢。

        有一次,白某聽說當初欠他錢的中介出現在杭州,於是連夜趕來。

        為了安頓自己,他加入了呂某所在的犯罪團伙,但最後並沒有尋得那個黑心的中介,自己反而觸犯法律被抓。

        記者注意到,整個庭審下來,9名被告人,除了郝某是負責開車、運輸,陳某、殷某因為一直沒有配型成功,其余6名被告,均已把自己的一個腎髒賣了出去。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呂某、沈某、向某、白某等9人的行為已構成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本案的證據均系偵查機關依法取得,符合證據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的要求,足以認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5月期間,被告人通過互聯網招募和他人介紹等方式,在本市江干區丁橋鎮長睦錦苑12幢1單元602室和銀鼎商貿城3幢14號頂樓等地集中供養大量賣腎者,組織其出賣人體腎髒的具體經過。

        據悉,法庭將擇日宣判此案。

        賣過腎後身體經常出問題 醫生:無故摘腎不可取

        早在「山姆哥」最初曝光杭州的「賣腎基地」,裡面的髒亂差現場已經見於視頻,在這些供體人員賣腎的手術過程中,醫療衛生狀況又是如何?

        被告白某稱,他在江西景德鎮做的摘腎手術,「好像在一個小診所裡做的。」

        白某說,他不知道這個診所的具體位置在哪,「因為去的時候,眼睛都是被人蒙住的。」

        被告向某稱,他做手術的地方,像是一個藥房的三樓,「有簡單的醫療器械。」

        據悉,供體做完手術後,一般會在當地修養幾天,再回杭州做護理,這些費用,得由供體自行支付。

        供體摘除一個腎以後,對身體會不會有影響?

        對於這個問題,記者也是百思不得其解,按照常理,一個人為了幾萬塊錢,摘掉自己的一個器官,值得嗎?

        記者在網上搜索「摘腎後的影響」,得到的回復大多是「基本無害」或者「影響不大」,然而事實真的是如此嗎?

        法庭上,審判長對每一位曾摘腎的被告訊問,做完手術後,身體有什麼感覺?

        大多數人的答案都是「平時會腰酸」、「干點重活就累」、「很容易疲勞」。

        向某稱,自從摘了腎後,晚上根本睡不著,會經常出汗。

        杭州浙一醫院一名內科主任醫生告訴記者,人體的兩只腎髒是交替工作的,正常情況下,一只腎髒工作,另一只腎髒就會休息。

        但如果只有一個腎髒,這只腎髒即處於滿負荷工作狀態,易出現問題。

        這名醫生告訴記者,從理論上講,摘掉一只腎髒,對人的健康生活影響不大,但是不能干重體力活,將來唯一的那只腎的保養,將至關重要。

        「除非你的腎髒出了問題,不得不摘除,不然是絕對不提倡摘掉一個腎的。」醫生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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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伙成員大多因自己賣過腎走上犯罪道路,根本上是國內醫療體系做成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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