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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新聞] 調查稱超半數加油站「偷油」 加500元油竟少150元

加油站裡藏貓膩 一月偷油最多可達2萬餘元

記者調查廣州地區八家加油站,其中有五家缺斤短兩,最多的一家月偷油達2萬餘元

「3·15」前夕,羊城晚報記者與南方電視台記者一道,在廣東省消委會工作人員的全程監督下,選取了廣州地區八家加油站進行了多日的調查。經過取樣測量,在記者調查的八家加油站中,有五家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斤短兩情況,最嚴重者,加20升的油少150毫升,除去0.2%的測量誤差,仍超出國家規定允許的0.3%的誤差量達50毫升。以此計算,一個加油站每個月竟從消費者那裡偷走高達2萬餘元的汽油。


【3月7日羊城晚報卅記者 帥鵬坤】

1報料                加500元的油竟少了150元的量

在廣州跑運輸的陶先生近日向羊城晚報記者報料稱,他到珠吉路吉山加油站加500元的油,至少被少加了150元。

陶先生說,自己的小貨車油箱容量是70升,每次都是在油箱還剩個底的時候去加500元的油,油箱基本上就滿了。但上個月,在吉山加油站加了500元油後,油表指針都沒有打到頂,當時以為是油表指針的問題,沒多想就開車走了。開出兩三公裡後卸貨時,陶先生打開油箱拿一支小木棍去探,結果還差一截才蘸到油,懷疑加油站缺斤短兩,遂回到吉山加油站找工作人員交涉,對方自認理虧,稱是「加油時加油員讀錯了表」,就給陶先生補了80元的油。結果油箱仍然未滿,在陶先生的一再要求下,加油站又給陶先生補加了兩次汽油,每次20元,但油箱還是未滿,但至此加油站就不肯再補加汽油了。陶先生估算了一下,加油站補加的120元加上油箱還空著的部分,加油站至少給陶先生少加了150元的油。

陶先生說:「平時加500元的油少個10元20元,基本上是很普遍的,也認了,但一次加油就少了150元的油,還是頭一遭遇到。」

2調查                八家加油站就有五家缺斤短兩

為了調查廣州及周邊的加油站到底有沒有缺斤短兩的情況,羊城晚報記者在廣東省消委會的全程監督下展開了調查。

為了保證測量的准確性,記者購買了一台20升標准金屬量器,在華南國家計量測試中心對量器進行了嚴格的檢定,然後隨機挑選了廣州地區共八家加油站進行取樣測量,每次用一個空油桶在隨機挑選的加油站加20升93號汽油,而後再用量器對所加的汽油進行測量。廣州市能源檢測研究院相關人士指出,記者的測量方法存在0.1%-0.2%的測量誤差,因此在計算結果時,采取的方法為:扣除0.2%的測量誤差後,計算出所加的汽油是否超出了國家標准規定允許的0.3%的誤差。在加油、測量的全過程中,廣東省消委會委派工作人員實時實地監督。

在廣州市區,記者隨機調查了四家加油站,分別為:廣州大道南客村立交旁BP加油站、廣州天河區天府路中石油加油站、廣州大道南上湧村對面BP加油站、廣園路金貴加油站;在廣從公路上,記者隨機調查了三家,分別為:廣從公路105國道殼牌加油站、廣從公路鐘落潭鎮安平村加油站、廣從公路中石油加油站,另有一家為廣氮高速入口的中石化加油站。經過取樣測量,八家加油站中有五家存在缺斤少兩情況,少加油量從127毫升到150毫升不等,按照少加油量從多到少排列,分別為:廣州大道南客村立交旁BP加油站、廣從公路中石油加油站、廣從公路鐘落潭鎮安平村加油站、廣從公路105國道殼牌加油站、廣州大道南上湧村對面BP加油站。廣園路金貴加油站、廣州天河區天府路中石油加油站、廣氮高速入口中石化加油站的加油量則處於國家允許範圍內。

3曝光                加油站一個月偷油可超兩萬元

根據國家頒布的成品油零售企業管理技術規範中對加油站計量管理的規定,加油機計量誤差不能超過0.3%。也就是說,加100升的油,國家允許的誤差值為0.3升(合300毫升),而加20升汽油的允許誤差值為60毫升。

存在缺斤少兩情況的五家加油站中,缺油最多的是位於廣州大道南客村立交旁的BP加油站,加20升少約150毫升。按照上述計算方法的話,扣除0.2%即每20升有40毫升的測量誤差,該加油站少加油量仍超出50毫升。缺油最少的是廣州大道南上湧村對面BP加油站,超出27毫升。按照目前市場上93號汽油的價格7.93元每升計算,五家缺斤短兩的加油站每20升給消費者少加0.21元到0.4元不等。

每加20升加油站少加0.4元油或許不會引起單個消費者過多的注意,但日積月累的話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根據廣州大道南客村立交旁BP加油站工作人員介紹,加油站一般每天售油45000升,每個月也就是135萬升,如果按照每20升偷油0.4元算,加油站僅此一項每個月就從消費者那裡偷走27000元。

4維權                消費者弱勢取證手段非常有限

據了解,雖然每個加油站都會為消費者提供一個20升標准金屬量器,但由於每次消費者都是在油箱中尚有餘油的時候去加油,因此無法驗證加油站是否缺斤短兩,消費者只能憑感覺來判斷加油站加的油是否「夠秤」。記者昨天隨機采訪了一些車主,有的車主表示:「每次加油時都是看著油表指針差不多到位置,感覺沒少,但也不確定。」也有車主告訴記者:「有時候會感覺到跟預想中能跑的距離有差距時,才會懷疑是不是加油站少給加油了。」

對此,廣東環宇京茂律師事務所律師馬平川表示:「在消費者與加油站的交易行為中,消費者具有知情權,即有權得知在加油站加的油的量和質,但是要真正實現自己的知情權比較困難。在懷疑加油站缺斤短兩時,消費者當然應當主動主張和維護自己的權益,但單個消費者維權成本很高,而且取證手段上也非常有限。」這就導致消費者處於極度弱勢的地位。

5監管                管理部門主動作為更現實更有效

馬平川同時認為:「加油這個交易行為,單個消費者的交易額少,但交易卻長期、頻繁進行,同時消費者的數量卻非常龐大。從維權的社會效益上來講,由監管部門來主動進行更加現實,也更加有效。」

據了解,目前主要由質監部門對加油站進行監管。每台加油機上,均有質監部門檢驗合格加的鉛印,加油站不得隨意更改。對於加油槍,則由質監局下屬的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每三個月(新加油機油槍每6個月)進行一次檢驗,檢驗合格的加油槍上方均有該機構貼上的綠色圓形標簽,停用的則為黃色。與此同時,質監部門還會不定期抽查部分加油站。

在如此嚴格的監管下,為何還不時曝光出加油站缺斤短兩的情況?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按規定,加油員在加完油後必須掛槍,加油機上的數據也會歸零。但一些加油員在給上一輛車加完油後不掛槍,這樣數據不能歸零,就可能導致給下一輛車加的油缺斤短兩。」而廣州市質監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現在一些不法加油站的違法手段越來越『高科技』,一些加油站可能會更改計算機芯片,給消費者加油時缺斤短兩;另外也存在一些加油站工作人員在操作時不夠規範的行為。」

加油站缺一兩油,也是侵犯消費者權益

【3月8日羊城晚報卅韓江子】這年頭,貶值最厲害的稱謂就是「上帝」了。以前說消費者是上帝,現在是經常被欺的上帝無奈,無語。所以,媒體希望天天「3·15」,以期挽回消費者的一點點權利。「3·15」又近,維權之聲也強烈一些了。

        羊城晚報記者在省消委會全程監督下,選取了廣州8家加油站進行多日調查。發現,8家加油站中,有5家存在缺斤短兩,最嚴重者,加20升的油少150毫升,除去0.2%的測量誤差,仍超出國家規定允許的0.3%的誤差量達50毫升。以此計算,有的加油站一個月可從消費者那裡偷走高達2萬餘元的汽油。

        雁過拔毛,車過「偷」油。所偷雖少,但月入不菲,全城油站累計下來,一年所得數額,或可以盜竊大案論之,亦可以欺詐之罪定性。其中偷油數量少者,起碼也當公開譴責。誠信經營的企業往往有誠信的牌匾懸於門面,對那些不法經營者,似也應以入「黑名單」警告,或掛「缺斤短兩」牌匾以提醒加油車主。

        市場上缺斤少兩也是常有之事,故而媒體不時發起輿論監督,質檢部門隨即行動,嚴查批發市場和菜市場的電子秤,使市場經營的誠信維系一個差強人意的水准。今日消費升級,進入汽車時代,油站的油槍儼然變成「行劫」工具,其損害消費者權益的程度有甚於市場上的電子秤,況且,伴隨油價日高,偷油的油槍危害必是日甚,政府監管部門沒理由坐視不理。

        缺一兩油也是對消費者權益的侵犯,不管是「3·15」這一天,還是其他365天,都是這樣。但車主們多以「濕碎」之事看待,「無為」與「寬容」的一個個弱勢消費者,令油站有恃無恐,也助長「油老鼠」猖獗之勢。故此,筆者呼吁車主們激發「一兩也不放過」的不寬容精神,向「慣偷」的油站說「不」,發現短斤缺兩即發聲投訴,與之理論。更重要的是,當油站偷油事實一旦確立,其所付出的成本必須加重。「缺斤短兩最高罰3萬」的罰則必須得到執行,偷油行為都必須得到處罰,不管這家加油站屬於哪家大牌公司。

        目下消費者維權的困局:一在於取證難成本高;二在於油站仗勢欺客。取證之難,在於車主的肉眼無法辨別油槍有沒有貓膩,在於無法准確判斷油是加多了還是加少了,在於為了一點油四處奔走不知找誰去鳴冤評理;油站所仗之勢在於石油公司的市場壟斷格局,市場貌似有競爭,消費者選擇權實則名不副實。加油站這種市場格局一時半會無法改變,監管部門也決非沒有作為。可為的事起碼有:一是在油站設置電子眼,看住加油時有沒有人為偷油;二是抽查加油設施是否作弊,有沒有超過誤差允許值;三是向車主們征集反偷油的良策。

        偷一兩油,也是對消費者權益的侵犯。這是對油站的警告,也是對監管部門的要求,糾正被扭曲的市場程序,是市場監管部門的法定職責,希望其不以「事小」而不為。少一兩油,也是對消費者的侵犯,天天「3·15」,期待消費維權組織能夠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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