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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疑吸毒主動舉報


    問:我家隔壁的單位最近經常傳出喧嘩聲,而且進出的人士都神志迷糊,我懷疑有人在單位內舉行“毒品派對”,請問我可否報案?
    答:吸毒不但會對身體造成永久性傷害,情況嚴重更會引致死亡。根據第十七卅二○○九號法律《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品及精神藥物》的規定,不管是自己吸食毒品,還是只提供場地供他人吸毒,均屬犯罪,分別最高可被判處三個月和八年徒刑。
    市民如懷疑有人吸毒或舉行“毒品派對”,可主動向警方舉報。
    註:如欲了解更多刑事法律的資訊,請參閱《司警通訊》及本局網頁(www.pj.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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