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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善豐小業主冀協商重建

善豐小業主冀協商重建





善豐小業主昨舉行申訴大會,要求政府找出責任人。

    昨大廈外集會要求見劉仕堯

    善豐小業主冀協商重建

    【本報消息】善豐花園小業主昨日下午三時在沙梨頭“善豐”門外舉行申訴大會,小業主提出多項訴求,包括要求與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會面,又要求政府盡快提交全面的“善豐”分析調查報告,最重要是找出責任人與小業主協商解決事件,盡快重建“善豐”。
    希望盡快解決事件
    善豐花園管理委員會理事長黃敏生指出,“善豐”事件由去年十月十日發生至今逾八個月,小業主一直希望盡快解決事件,返回“善豐”居住。但至今完全看不到希望,所以今次站出來申訴,要求政府盡快解決這件涉及數百名居民的民生問題。
    黃敏生指出,作為政府有責任保護居民和解決重大民生問題,不是要求小業主自己找責任人協商,更何況《澳門善豐花園大廈結構受損分析報告》也沒有說明責任人是誰。政府過往發放的消息指“小業主要住新屋”,又指小業主不承認上述報告,因報告對小業主不利,他澄清絕對不是這一回事。
    修復難除潛在危險
    黃敏生表示,“分析報告”指出四條柱質量有問題,小業主從來沒有不承認。但“分析報告”不但沒有說明“善豐”樓宇結構的現狀及變化,也沒有說明“善豐”傾側原因,就算修復四條質量有問題的柱,也不能解決“善豐”的潛在危險。所以認為“分析報告”不夠全面。同時,小業主共識是重建“善豐”,亦願意付出合理款項作為重建費用,希望與責任人協商“善豐”重建費用的比例分配。
    黃敏生指出,本澳是一個法治社會,任何事情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但問題在於小業主不能經過漫長如十年、甚至二十年的法律程序,才能重建“善豐”,這是小業主最擔心的問題。
    反對委第三方調查
    善豐花園十人小組成員黃國徽表示,政府跨部門小組日前與小業主會面時曾提出初步建議,指小業主可與兩家發展商簽署協議委託第三方調查“善豐”出現問題的真正原因、責任及仲裁。他指出,小業主缺乏資金聘請第三方調查,亦沒有能力判斷甚麼項目需要調查,也不清楚甚麼調查項目對小業主有利,認為簽署協議對小業主完全不利,也不會簽署。昨午出席申訴大會的小業主亦一致反對簽署相關協議。
    黃國徽指出,曾要求政府協調找出責任人協商,但政府及發展商漠視事件,完全不想負一點責任,政府更將問題推給小業主是完全不負責任和不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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