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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拒脅逼投票

傍晚時分,卓言坐在沙發上用手機玩遊戲,妹妹詠心放工回家,卓言問:“阿妹,為何今晚這麼晚回來,還以為你不回來吃飯呢!”
    詠心無精打彩地答道:“不要提了,快要放工時,經理才召集全體員工開會,一說便大半個小時,所以就遲了。”卓言抬頭看了看詠心,道:“見你眉頭深鎖,看來應與這個會議有關,不是有新工作安排吧?”
    “哥哥,有新工作安排還好,我怕我快要飯碗不保了。”卓言聞言追問:“甚麼事?工作出錯了嗎?”
    “不是。剛才經理叫我們開會,除了講日常工作外,還提到今年九月十五日立法會選舉,要求我們按指示投票給指定的候選組別,暗示如果我們不合作,有可能影響升職和年終花紅,亦不排除有人會被‘炒魷魚’;還不只呢,經理還要求我們每人要找十個八個親朋戚友‘交數’,如果成功‘拉’到他們的票,會有其他‘着數’。”詠心滿腹疑慮:“哥哥,你教教我應該怎樣做,選誰做立法會議員,我有自己的選擇,我不想工作受到影響,更加不想如扯線公仔般受人指使去投票。”
    “阿妹,放心,等我查一查我的‘秘笈’再解答你的疑難。”卓言開始在手機上撥弄着,原來他的手機下載了廉署的“廉潔選舉資訊站”手機App,他所說的“秘笈”,就是手機App裡面的廉潔選舉指引。“這裡解釋得很清楚,如果有人用解僱、停職或妨礙受僱等手段來威脅,要求你投票給指定候選組別;又或者有人因為你曾投票或不曾投票予某候選名單,又或由於你曾參與或不參與競選活動,對你威脅或者施以有關職業上的處分,都是違法的,最高可判五年監禁,不得緩刑或用罰金代替。”
    詠心邊點頭邊說:“哥哥,按你這樣說,那麼公司經理的做法很可能已經觸犯了選舉法的規定。”
    “對呀!如果你答應他的要求,就是同流合污了。不過,我對立法會選舉法了解有限,為保不會誤觸法網,我看你還是快點致電6282-6282廉署廿四小時反賄選熱線,諮詢一下廉署的意見吧。”卓言把手機遞給詠心,詠心毫不猶豫撥通了廉署熱線。
    (廉署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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