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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交局將推頭盔安全指引

為讓駕駛者及早認識頭盔的安全性規範,交通事務局日內將推出頭盔安全指引,以便駕駛者依循。當局表示,並非只有俗稱“大頭佛”的頭盔才符合安全,現時駕駛者使用的頭盔,大都符合安全指引,預計指引推出後,駕駛者無需立即淘汰所使用的頭盔。
    違規罰款六百元
    交通局表示,為更好保障電單車駕駛者,特區政府早年已開展制訂《核准輕型及重型摩托車駕駛員及乘客使用的頭盔型號制度》行政法規,藉以規範有關駕駛員及乘客對頭盔的使用標準。但鑑於立法需時,局方希望在該行政法規未出台前,先推出頭盔安全指引,讓駕駛者盡早適應。制訂頭盔安全指引的目的,是希望讓消費者了解電單車頭盔的結構質量、防護設備、安全保護等標準規範,使其購置時能盡量選取合乎質量標準及安全要求的頭盔。
    為使指引更具操作性,了解到市面銷售的頭盔產地、款式衆多,交通局聽取業界意見及參考鄰近地區規範電單車頭盔的技術標準,推出指引將接納美國、日本、台灣等多個地方安全性較高的摩托車技標準。以當局觀察,現時本澳駕駛者使用的頭盔大都符合是次推出的頭盔安全指引,指引推出後,駕駛者無需立即淘汰現時所使用的頭盔。
    配戴安全頭盔的執法上,根據《道路交通法》有關條文規定,電單車駕駛員及乘客必須以頭盔保護頭部。日後頭盔型號核准後,不使用有關頭盔者,可被視為沒有配戴頭盔,違者可被科處罰款六百元。
    合格頭盔有標籤
    至於駕駛者日後選購頭盔,或使用幾年正準備更換頭盔者,選購前應有意識先查閱標準頭盔規格,符合指引的頭盔各自有生產廠商的標籤,消費者亦可主動可店舖詢問。不過,有業界人士指,雖然日後頭盔規章正式生效後,不配戴安全頭盔的駕駛者若被交通警發現可被罰款,但市售頭盔五花八門,出廠合格標籤不一,日常交通警檢查易“走漏眼”,若沒有執法和宣傳配合,駕駛者自覺選用安全頭盔成疑。要推動更多駕駛者使用合格頭盔,當局需要加強宣傳教育,更應聯同治安警、消委會加強巡查和執法,提醒駕駛者和銷售頭盔的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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