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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新聞] 粵港澳合作消除重污染天氣


    【本報記者廣州十五日電】廣東省發佈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方案,要求三年內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健全全省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和粵港澳區域合作機制,完善全省大氣環境監測網絡,牽頭制訂並組織實施珠三角區域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
    《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方案(二○一四至二○一七年)的通知》發佈,要求到二○一七年,力爭珠三角區域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在全國重點控制區域率先達標,全省空氣質量明顯好轉,重污染天氣較大幅度減少,優良天數逐年提高。
    全省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比二○一二年下降百分之十,珠三角地區各城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顆粒物年均濃度達標;珠三角區域細顆粒物年均濃度比二○一二年下降約百分之十五,臭氧污染形勢改善。
    與二○一二年細顆粒物年均濃度相比,廣州、佛山(含順德區)、東莞市下降百分之二十,深圳、中山、江門、肇慶市下降百分之十五;珠海、惠州市細顆粒物年均濃度不超過卅五微克卅立方米;珠三角地區以外的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達到國家標準要求,可吸入顆粒物年均濃度不超過六十微克卅立方米、細顆粒物年均濃度不超過卅五微克卅立方米。
    該通知同時指出,將完善防控協調機制,進一步健全全省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和粵港澳區域合作機制,調解重大環境問題和跨市大氣污染糾紛。完善全省大氣環境監測網絡,所有地級以上城市國控大氣監測站按要求開展監測。環境保護、氣象部門要加強合作,建立健全大氣重污染監測預警體系,共同推進空氣質量預報工作。
    定期開展重污染天氣預警演練,今年底前將分別完成省、珠三角區域、廣州市大氣重污染監測預警系統建設任務,二○一五年底前,珠三角地區其他城市將完成大氣重污染監測預警系統建設任務。省環境保護廳要盡快牽頭制訂並組織實施珠三角區域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並及時向社會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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