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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聞] 抽脂亡屬嚴重醫療事故

一名女子日前懷疑接受抽脂手術後死亡,食物及衛生局長高永文表示,這是一宗非常嚴重的醫療事故,當局十分關注並向死者家人致以慰問。業界促請政府盡快釐清醫學及美容的分別。

    事件中,卅二歲的女事主李嘉瑩是舞蹈老師,居住在藍田啟田大廈,並開設舞蹈坊。替死者抽脂的美容中心,廿七日沒有開門營業,警方在現場把守,繼續調查案件。

    高永文表示,事件涉及抽取相信超過五百毫升人體組織,而且涉及麻醉,嚴格來說屬外科手術,據特區政府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檢討督導委員會相關小組的建議,屬需受規管的程序。

    在同一場合上,衛生署長陳漢儀表示,收到警方通知,要求派員協助調查一名女子接受抽脂手術後死亡的事件。該署派出醫生和藥劑師到場協助搜證和提供專業支援。指事件將交予死因裁判官跟進。表示初步得悉事發時有註冊西醫在場,警方已取走樣本、醫療儀器和藥品等調查,遺體送往公衆殮房,家屬已辦理認屍手續。法醫等候死因裁判官下令進行驗屍和解剖工作,裁判官將決定是否召開死因研訊。為免影響調查和搜證工作,以及日後有機會涉及的司法程序或紀律處分,現時不便談論詳情。

    另外,香港美容健體專業人員總會主席許慧鳳促請政府盡快釐清醫學及美容的分別。她認為政府應多聆聽美容院業界的聲音,而非只聽取醫生意見。總會提出四點建議:一、政府必須盡快釐清醫學及美容的分別,免再有慘劇發生;二、政府應盡快立例監管醫療美容,特別是集團式公司廣告,應參考醫務衛生署條例,立法規管,對醫療美容實施更嚴格限制;三、加強公衆教育,清楚認識醫學美容風險;四、工會關注受事件影響員工,認為事件責任應由集團公司承擔,而非由員工或所屬僱員承擔。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則稱,DR事件發生超過一年,調查無進展也沒有人被檢控,認為政府及相關部門責無旁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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