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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澳門時事] 錯漏一定有! 醫生冇責任?

【本報訊】早前法院對一宗醫療糾紛作出的裁決,引起醫療界強烈迴響,有市民認為醫療團體發表的聲明消極及感到受威脅。衛生局醫生協會理事長高志文表示,即使醫療幾先進也會看錯看漏,不應該將責任歸咎於醫生,他又認為本地有需要成立具威信的醫療鑑證小組。有團體則認為引入異地專家鑑證更具可信性,但應給予醫患雙方上訴的權利。

澳門論壇昨探討醫療糾紛下的醫患關係,對於早前中級法院裁定兩名兒科醫生觸犯過失傷害罪,在場的市民對於是否以刑事處罰醫療人員有不同意見,有自稱醫護人員的市民不認同中級法院的判決,認為醫生始終本著幫病人解決疾病問題,為何最終會導致一個刑事處罰。也有市民認為醫療團體連番發表聲明是消極行為,應該檢討自身有否不足才對。若醫生為免被人告,便進行不必要的檢查,對於病人是一種威脅。

出席論壇的衛生局醫生協會理事長高志文強調,發聲明是希望帶出具前瞻性及建設性的討論,並非想衝擊司法裁決。他指出,醫生永遠不是閉門造車,在專業和學術上每日都在改進,但幾先進的國家或醫療,一定會看錯看漏,好以美國每年都出現三成的醫患問題,故不應該將責任歸咎於醫生。“醫生無可能?住錢打工”,保險需與醫故法同步,否則醫生會傾家蕩產。

對於立法會正在討論醫療事故法,提倡引入異地專家鑑證,高志文認為本地有需要成立具威信的醫療鑑證小組。他又稱,醫學鑑定應該評核個案,而非評核醫療能力。

律師何金明指,個人立場對於有關判決無任何爭議,醫療機構、市民及法院對於事實判斷未必一致,但對事實的形成應該尊重法律賦予法官的職權。對於立法過程中存在為醫護人員購買保險的問題,何金明建議將持證上崗及第三者保險機制分開立法,避免立法無期,而後者以法律或行政法規形式立法,可視乎行政當局和醫療實體意見。

街總社會服務辦公室助理協調主任禤紹生稱,不應一竹篙打一船人,希望市民理性討論,並非互相攻擊。對於引入異地專家鑑證,取代衛生局組成的醫學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他認為更具可信性,但應給予醫患雙方上訴權利,未來則需要考慮如何投放資源,提升醫療服務質素。

醫務委會員成員潘志明表示,醫療事故法遲遲未出台,反映本澳普法意識薄弱,他又認為醫患相方應加強溝通,增加診斷的準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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