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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聞] 7警保釋各1千 下月17再提堂 控方證人33

曾健超300元保釋

7名警務人員涉嫌去年「佔中」期間,在「暗角」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案,及曾健超涉嫌襲警及拒捕案,昨午先後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指將就「7警案」傳召33名證人,大部分為警員,7名被告各獲准以一千元保釋,押後至下月17日再提堂。曾健超亦獲准以300元保釋外出。

兩單案件昨先後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並由同一名裁判官審理;法庭內的公眾席和記者席都坐滿人,不少人要站在兩邊旁聽。「七警」先於下午2時半提堂,7名被告於下午2時分別乘坐兩部黑色七人車到達法庭,當中3人佩戴口罩及太陽眼鏡。

© 由 都市日報 提供 ▲觀塘反黑組警長白榮斌(左)、九龍城刑事偵緝警員關嘉豪(右)(陳錦…

7名被告分別為總督察黃祖成(48歲)、高級督察劉卓毅(29歲)、偵緝警長白榮斌(42歲)、警員劉興沛(38歲)、偵緝警員陳少丹(31歲)、偵緝警員關嘉豪(32歲)及偵緝警員黃偉豪(36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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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健超離開法庭時以「支持公義、勇敢面對、政治打壓、不屈不撓」16字來表明立場。(陳錦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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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組織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黃祖成(陳錦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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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反黑組警員劉興沛(陳錦輝攝)






7人神情凝重 3人戴口罩

他們均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案情指他們於去年10月15日,在金鐘龍匯道政府大廈泵房東變電站外,意圖而非法及惡意導致曾健超身體受嚴重傷害。當中陳少丹曾在警署再次襲擊曾健超,故再被加控「普通襲擊罪」。

© 由 都市日報 提供 ▲九龍東刑事偵緝警員陳少丹(陳錦輝攝)

7名被告坐在公眾席的第一排,表現平靜但神情凝重,更不時望向記者席。他們毋須答辯,對控罪表示「明白。」控方代表副刑事檢控專員、資深大律師梁卓然透露,會就案件傳召33名證人,曾健超為第一證人,其餘大部分為警員。辯方代表大律師鍾偉強要求各被告以1,000元作擔保獲批,案件押後至11月17日轉介到區域法院再次提堂。7人離開法院時未有發言。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承認為公平而將兩案同日提訊,7警剛乘車離開,曾健超即到達法庭。被毆打的曾健超在另案遭落案起訴一項「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及4項「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5項罪名均不涉及襲擊曾健超的7名警務人員。

© 由 都市日報 提供 ▲觀塘反黑組高級督察劉卓毅(陳錦輝攝) © 由 都市日報 提供 ▲觀塘反黑組警員黃偉豪(陳錦輝攝)

曾健超案傳召26證人

案情指曾健超在去年10月15日凌晨,在金鐘龍和道隧道西行線東面入口上面的花槽,襲擊11 名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曾健超昨在庭上對5項控罪表示:「我明白。」他的代表大律師麥嘉汶(James H.M. McGowan)在庭上指出,目前並未收到控方提交任何文件,故需時準備各控罪的文件,要求押後審訊。

© 由 都市日報 提供 ▲曾健超支持者曾一度衝出馬路,經警員勸喻後返回行人路。(陳錦輝攝)

「支持公義、勇敢面對」

控方最初拒絕,又透露會傳召26名證人。但麥嘉汶反駁:「控方以接近一年時間才落案檢控,辯方亦需要充足的時間作準備。」最終雙方及裁判官同意押後案件至12月9日作審前覆核,控方須在本周內向辯方提交案情文件;辯方則須在開庭前3天提交相關的文件。

曾健超獲准以300元保釋,離開法院時說:「好多謝傳媒朋友、香港市民,各位嘅支持,好多謝大家。」他又以16字表明立場,「支持公義、勇敢面對、政治打壓、不屈不撓。」獲支持者掌聲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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