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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警籲飯聚飲酒勿駕駛

【本報消息】治安警上周六至周一查獲五宗疑醉駕、禁止駕駛期間駕駛及加重違令案,共拘捕五名涉案本地男子,一人判即時入獄及吊銷駕駛執照,其餘判緩刑或候審。治安警表示,五案中有四人承認在晚膳時曾飲酒。年近歲晚,不少居民也會參加公司或家庭團年飯聚,席間或飲酒,警方呼籲切勿醉酒或酒後駕駛。

    上周六清晨五時,警員在馬

五宗醉駕一加重違令即時入獄

    警籲飯聚飲酒勿駕駛

    治安警上周六至周一查獲五宗疑醉駕、禁止駕駛期間駕駛及加重違令案,共拘捕五名涉案本地男子,一人判即時入獄及吊銷駕駛執照,其餘判緩刑或候審。治安警表示,五案中有四人承認在晚膳時曾飲酒。年近歲晚,不少居民也會參加公司或家庭團年飯聚,席間或飲酒,警方呼籲切勿醉酒或酒後駕駛。

    上周六清晨五時,警員在馬揸度博士大馬路查車,截查一輛電單車,發現四十餘歲、姓陳從事保安員男駕駛者滿身酒氣,事後證實酒精含量一點二六克,此案候審。

    同日清晨七時,警員在何賢紳士大馬路查車,截查一輛電單車,發現四十餘歲、姓李從事司機男駕駛者滿身酒氣,事後證實酒精含量一點七五克,此案候審。

    周日晚上十時,警員在瘋堂中斜巷與聖祿杞街截獲一輛沒有開啟車頭燈的電單車,要求男駕駛者出示文件核查。三十餘歲、姓袁從事售貨員男駕駛者聲稱自己禁止駕駛。因袁某滿身酒氣,事後證實酒精含量一點二二克。袁某涉醉駕、禁止駕駛期間駕駛及加重違令,被判入獄八個月,即時執行,吊銷駕駛執照。

    本周一凌晨,警員接報到水塘馬路處理一宗電單車疑“自炒”事故,為三十餘歲、姓蕭從事賭場員工的男駕駛者酒測,證實酒精含量二點三九克,有人要求反證,酒精含量升為三點一五克。蕭某涉醉駕,判六個月徒刑,緩刑兩年,禁止駕駛兩年。

    同日深夜十一時二十分,警員在沙梨頭海邊街附近查車,截查一輛電單車。警員發現三十歲、姓謝從事司機的男子駕駛的電單車不屬其名下,有人聲稱向朋友借用。翻查資料,謝某於去年十月十七日涉醉駕被捕,當時被判兩個月徒刑,禁止駕駛一年,緩刑一年半;因其職業是司機,故附加條件准許駕駛一指定車輛。警員當晚截獲電單車,不屬於准許駕駛指定車輛,謝某涉禁止駕駛期間駕駛及加重違令罪,此案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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