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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暴力男涉家暴就逮

暴力男涉家暴就逮

    【本報消息】男子與妻子因家用和外遇問題關係破裂,經常吵架。暴力男多次掌摑和毆打妻子,在妻子不自願的情況下強行發生性行為。又以暴力教育七歲兒子,曾用皮帶和衣架勒住兒子的頸項。本月四日疑犯因妻子拒絕性行為再毆打對方,又用菜刀背敲打妻子的大腿。妻子忍無可忍報警求助。警員同日下午在筷子基區截獲涉案男子,交司警處理。
    家用外遇關係惡化
    被捕男子姓伍,四十四歲,本澳居民,報稱娛樂場保安員。事主為伍某的妻子,本澳居民,四十歲,主婦。雙方育有兩名兒子,分別十八歲和七歲。伍某涉違反《家庭暴力法》,昨日被移送檢察院處理。
    司警發言人陳楚民表示,疑犯與事主十九年前在內地結婚,當時均是內地人。事主在澳門的父母以家庭團聚於二○一二年申請事主來澳定居。二○一五年十二月,事主再成功申請疑犯及兩名兒子來澳家庭團聚。事主因要照顧幼子沒有工作,靠疑犯每月支付五千元家用。
    及後因疑犯支付的家用不足維持家庭日常開支,事主一直要求疑犯增加家用遭拒。事主又發現疑犯在內地有外遇。因家用和外遇問題兩人關係惡化,經常吵架,疑犯曾多次在兩名兒子面前掌摑和毆打事主。
    暴力虐妻超過兩年
    疑犯又曾因幼子的功課問題,兩次分別用皮帶和衣架勒住幼子的頸項,令幼子受驚,頸部和臉部出現勒痕。除了暴力對待家人外,疑犯亦多次在事主拒絕的情況下強行與事主發生性行為。由於疑犯非常暴力,事主不敢反抗和報警。
    本月四日上午十一時許,疑犯要求與事主性行為,遭拒絕後揚言減家用,夫妻再生口角。疑犯一怒之下衝入廚房,拳打腳踢正在煮食的事主,更用菜刀背敲打事主的大腿,令事主的大腿和頭部紅腫。事主欲取出手機報警,被疑犯搶去和擲爛。事主趁疑犯離家後報警求助。治安警員同日下午在筷子基南街休憩區內找到疑犯,交由司警處理。
    司警表示,嫌犯二○一四年下半年,即來澳前已開始毆打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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