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發帖

偽冒簽名的刑責

      
    偽冒簽名的刑責
    問:偽造文件是刑事犯罪,如果在一份內容真實的文件上偽冒他人簽名,又算不算犯罪呢?
    答:根據《刑法典》規定,意圖造成他人或本地區有所損失,又或意圖為自己或他人獲得不正當利益,而作出下列行為者,即構成偽造文件罪:a)製造虛假文件,偽造或更改文件,又或濫用他人之簽名以製作虛假文件;b)使法律上之重要事實,不實登載於文件上;c)使用由他人製造、偽造或更改之以上兩項所指之文件。
    因此,假冒簽名的行為已構成偽造文件罪,最高可處三年徒刑或科罰金,即使犯罪未遂,同樣須接受法律懲處。
    (司法警察局供稿)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