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發帖

[澳門新聞] 本年度現金分享今月發

本帖最後由 東方不敗 於 2017-7-3 19:46 編輯


    本年度現金分享今月發
    【本報消息】“二○一七年度現金分享計劃”,已透過第18 / 2017號行政法規公佈,並於上月六日生效。計劃於本月正式實施,分別向特區永久性居民及非永久性居民派發九千元及五千四百元。
    一、發放方式
    發放安排如下:
    1,銀行轉帳發放。透過銀行轉帳方式向以下人士發放款項:
    領取社會工作局援助金人士及領取敬老金人士;
    領取直接津貼的教職人員、領取助學金的專上學生及領取專業發展津貼的教學人員;
    領取退休及撫恤金人士;
    已於二○一七年五月一日前登記以銀行轉帳方式收取財政局發放的退稅金或其他給付的人士;
    未登記以銀行轉帳方式收取財政局發放的退稅金或其他給付的公共行政部門人員。
    2,郵寄劃線支票。其餘合資格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則通過郵寄方式寄送劃線支票。其中:
    年滿十八歲受益人所收到的支票抬頭為受益人姓名;
    十八歲以下未成年受益人所收到的支票抬頭則會列示如下:受益人姓名、父親姓名及母親姓名(支票可存入受益人、受益人父親或母親的帳戶)。
    劃線支票以平郵方式寄出,使受益人以最簡單的方法收到支票。同時,由於支票為劃線支票,只可將支票存入抬頭人的帳戶,因此,即使其他人取得支票,亦無法兌現。
    3,特殊情況。
    現居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境外並持有可續期澳門居民身份證,只要證明因長期臥床、全身或半身癱瘓而未能換領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的人士、未獲確定監護權的未成年人、其他無行為能力人,以及被處以保安處分和剝奪自由措施或接受刑罰的人士,將由社會工作局處理。
    二、更新地址作郵寄支票用
    身份證明局資料庫中澳門居民身份證持有人的地址,是換領特區居民身份證時申報的地址,為確保居民能夠及時收到郵寄支票,住址已變更的居民可通過以下方式更新地址:
    1,透過身份證明局網頁(www.dsi.gov.mo)輸入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母親姓名(居民身份證上沒有登載父母姓名),經核實資料後申請更改地址;
    2,直接將更改地址的聲明送交身份證明局。
    三、發放時間安排(詳見附表)
    四、查詢款項派發狀況
    1,可透過現金分享計劃網頁:www.planocp.gov.mo的查詢系統,輸入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母親姓名等資料,經核實後即可獲知相應發放狀況;
    2,使用身份證明局分佈於本澳四十多個站點的自助服務機,以身份證及指模驗證後,可即時得知發放狀況。
    五,查詢及辦理相關手續
    為配合計劃的執行,公眾如對現金分享計劃有疑問或需要協助解決相關問題,可親臨位於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的民政總署綜合服務中心的現金分享計劃櫃位、致電熱線電話2822-5000或傳真至2822-3000查詢。中心辦公時間:逢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中午照常運作。同時,市民可透過瀏覽現金分享計劃網頁或關注財政局微信官方帳號查閱最新的發放資訊。

我有錢收了

TOP

好野 ~~~  

TOP

又有錢買X.O.了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