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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的士新規宜完善司機上訴


  思匯論壇昨討論的士法案
      
    的士新規宜完善司機上訴
    【本報消息】行政會日前公佈“的士法案”,不少內容仍有爭議,思匯論壇昨邀請嘉賓共同討論。有嘉賓提出,單是錄音有時難辯聲音誰屬,主張的士車廂應同時錄音錄影,方便日後取證,保障司機及乘客權益,倡議完善的士司機的上訴機制。
    思匯論壇昨日下午三時半在華寶商業中心六樓L座舉行,邀請議員梁孫旭、的士司機總工會理事長郭良順、澳門營業汽車工商聯誼會理事長凌世威、公用事業關注協會理事長鄭仲輝,共同探討的士法案。
    梁孫旭表示,去年的士違規數字達到五千四百九十一宗,當中濫收車資及拒載尤其嚴重,佔整體違規八成六。期望透過修法,能將違規現象撥亂反正。
    認被動放蛇可行
    對於“放蛇”制度,梁孫旭表示,刑事訴訟法典規定,透過干預自由行為或意志所收集的證據無效。而且外地不少採取釣魚執法的方式亦出現不少冤案。贊成以被動放蛇制度的方式加強執法,這也符合現時司警局組織法的做法。
    對於釘牌制度,梁孫旭指出,“兜路”存在乘客主觀及路面客觀因素,司機未必是因增加收費而違規,處罰需給予司機公平的上訴機制。他倡議加入強制培訓機制,培訓後如再犯才實施釘牌。至於的士投牌公司制度,他認為,必須顧及原有個體經營者,不能抹殺他們的生存空間。
    梁孫旭提及,法案建議引入提前自願繳罰款只須繳付三分之二的機制。認為鼓勵守法比鼓勵繳費重要,而且不繳罰款已另有法規規範,建議每年首次觸犯可繳付三分之二,再犯則繳付全數。
    “的士法”建議的士車廂強制錄音,鄭仲輝形容政府立法只“做了一半”。指出有時的士車廂內發生爭執,聲音嘈雜,難以分辯發聲者誰屬,影響錄音證據,主張應同時錄音錄影。有意見擔憂錄影會否侵犯私隱,鄭仲輝反問,巴士、飛機及國內輕軌車廂均有錄影,難道沒有侵犯私隱?認為立法除了衡量個人私隱,亦要考慮取得證據的有效性。他亦關注的士投牌公司制的具體做法,倡議完善的士業界上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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