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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司機拾遺不報就逮


治安警起回手機贓物
司機拾遺不報就逮

    【本報消息】六旬本地男子涉嫌拾獲他人的手提電話並據為己有,上周六被治安警拘捕,起回贓物。有人供認犯案。

    被捕男子姓林,六十歲,持本地證件,司機。治安警落案控以拾獲物不正當據為己有罪,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上周五,一名男子報稱當日到孫逸仙大馬路某酒店送貨時,將價值七千七百二十元的手機放在一處地方。事後忘記取回,折返現場時手機已不知所蹤,懷疑有人拾獲據為己有。治安警調查後鎖定犯案者。

    翌日下午五時半,治安警到現場調查時,截獲林姓嫌犯。經查問,林某供認當日到酒店送貨,發現該手機遂據為己有。警員隨後起回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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