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發帖

政府再收一離島佔地

工務局訊:政府昨日收回一幅位於路環鄰近聯生海濱路及西堤馬路被佔的土地,並隨即圍網。該幅土地佔地面積約480平方米。連同該被收回的地塊,政府兩年共收回霸地二十幅,面積共約77,600平方米。
    首三月收回三佔地
    土地工務運輸局聯同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及消防局於昨日收回上址被佔的特區政府土地。該幅佔地於去年政府稽查人員執行恆常巡查時被發現,當時該幅被非法佔用的政府土地被違法人用鋅鐵板圍封並安裝閘門,佔地內建造了鋅鐵棚及堆放建築材料。土地工務運輸局於其後刊登告示啟動收地前的預審程序,佔用人接獲通知後亦向政府表明會自行遷離佔地,將土地歸還。但鑑於違法人在限期後仍沒有將圍封佔地的鋅鐵板,以及佔地內的鋅鐵棚拆除,最終須由政府清拆。
    除昨天收回的一幅土地外,政府於今年首三個月另收回了兩幅被非法佔用的土地,該兩幅地塊同時位於氹仔TN27經屋地段用作興建公共設施但被佔用的政府土地。
    續追收次宗清遷費
    政府自○九年三月啟動首次收地行動至今,已收回二十幅被非法佔用的政府土地,面積共約77,600平方米。當中有多幅是違法人在政府刊登告示後,於限期內自動搬遷物品將土地交還特區政府,毋須政府收地,政府亦樂見有關佔用人與特區政府配合,但違法人須為其行為負上後果。因此,政府會向霸佔政府土地的人士依法追收清遷費用及罰款,亦會追究其違法的責任。
    在此前提下,政府除持續的收地行動外,同時對已收回的霸地個案展開追收清遷費用及罰款的程序。土地工務運輸局已於一月向霸佔政府土地的當事人追收清地費用,首宗被追收的個案涉及二百萬元;最近亦啟動第二宗的追收費用程序,違法人將被追收的款項高達三百七十多萬元。
    第二宗被追收費用的霸地個案是一幅位於路環竹灣馬路近電訊傳訊中心西北面被霸佔的政府土地。霸地人非法兼大肆開挖山體,經破壞後的山體大量泥土被移走,並被削為八十度斜角且泥土呈現鬆脫的斜坡,導致龍爪角步行徑至該斜坡之間的距離僅約有十二米,倘行山人士不小心,容易失足跌落斜坡,危及行人人身安全。
    為保公衆安全,政府將該個案列為要率先收回的霸地個案,故在收回有關霸地後,政府即加固山坡,該費用高達二百多萬元,有關費用會連同政府收地行動所產生的清遷費用合共三百七十多萬元,一併向違法人追收。
    經上述兩個個案,政府將對已收回的霸地個案進行追收清遷費用和罰款的相關行政程序。隨着行政程序的完成,會陸續向有關人士追收清遷費和科以罰款,局方更設立了追收費用機制,有效跟進。
    引入刑責加強阻嚇
    土地工務運輸局重申,絕不容許非法圈地、霸佔公地、破壞山體,阻礙政府護林,以及不合法的房屋修葺和重整工程等嚴重影響公衆利益的行為,政府定嚴厲打擊。短期措施會加強巡查工作和持續收地行動,中長期則透過完善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保護本地區的國家土地,避免土地資源、尤其路環的山體被非法開挖,自然環境遭受嚴重破壞。
    因此,除向當事人追收執行清遷費用外,政府亦期望透過增加罰款甚至引入刑事罪等措施,提升打擊成效。在剛於二月底結束諮詢的《土地法》修訂草案中,針對霸地行為,除將罰款提升到五十萬元外,更將非法霸佔政府土地的行為列為刑事罪行,以增加霸地人的成本及加重其承擔違法後果,為政府長期有效打擊非法霸地行為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基礎。

返回列表